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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2月25日讯(记者周维强 邬盈蓓)今天下午,贯彻实施《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座谈会在新芝宾馆举行。相关单位、学校和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3月1日正式施行。宁波市将成为全国第一座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城市。
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保护与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的“联姻”,宁波这个国际化港口城市成为国内第一个“吃螃蟹者”。
“校企合作是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破解职业教育发展难题的有效举措。”宁波市教育局局长黄士力说,在国内其他城市没有类似规定的情况下,宁波市不但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进行了界定,而且还对企业、院校与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进行了规定。
《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呈现出了六大亮点。这六大亮点分为八方面的主要内容: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明确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鼓励和强化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明确政府各部门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建立预防和妥善处理实习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机制;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明确法律责任;界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概念。
促进校企合作,是培养应用人才的有效途径,是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是学校和企业双赢的最好选择。实行校企联合,可以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使得学校能够有目的性地培养学生,为企业“量身裁衣”培养人才,为学生就业提供稳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