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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最大的珍稀动物走私案昨天开审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2-26 08:02:35

  ■一只猎隼可赚10万元,卖到中东专供富豪打猎■9名嫌疑人昨天受审,系宁波最大珍稀动物走私案

  宁波最大的珍稀动物走私案昨天开审,9名男子因为贩运走私猎隼,分别被控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

  驱使他们加入走私猎隼行列的,是巨额的暴利。据缉私干警介绍,猎隼在中东地区是专门供富人打猎的,极品猎隼能卖到10万美元,等级低的猎隼能卖3万美元。而一只猎隼在我国宁夏等地的收购价仅为400元~2000元人民币。按此价格作保守估算,扣除成本,走私分子在一只猎隼身上能赚到约10万元人民币。

  昨天的庭审,多数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如果按照检察机关指控的情节量刑,绝大多数人获刑可能在5年以上,最高可判死刑。

  中国是猎隼的主要分布国,无论是繁殖数量还是分布面积,都居世界首位。1988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猎隼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甘肃、宁夏两省(区)交界的西吉、海原和固原一带,是盗捕猎隼的主要地区。46岁的被告人马某是西吉县农民,他认识了一名猎隼贩子“阿亚子”。去年9月,受“阿亚子”委托,马某走乡串巷收购“鸽鹄”(当地人对猎隼的别称),他以每只400元~2000元的价格,从附近几个县城收来30只“鸽鹄”,按照“阿亚子”的意思,他把“鸽鹄”交给了一名出租车司机赵某,并从“阿亚子”处拿到10.6万元。

  后来出租车司机赵某又接下了“阿亚子”的另一单生意,他和丁某一起把从马某处接来的“鸽鹄”运到了浙江上虞,随后和丁某一起分享了“阿亚子”给他们的3万余元“运费”。

  在掺和进走私行列之前,44岁的慈溪人岑某是一名在青岛做电器生意的正当商人。他说,2007年前后,一名胶州人季(音)某找到他,说有一笔大生意可以一起发财。季某所说的大生意就是走私猎隼。

  岑某说,季某让他回南方的老家,找一条出货的路子。后来一次他回宁波,顺道与季某等人去了一趟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在那里认识了一名吴姓安检员,为走私猎隼铺下了路子。

  2007年和2008年的九十月间,岑某先后4次到上虞接来82只猎隼,因为人手不够,岑某又叫来朋友俞某帮忙下货。每次接货,每只猎隼,岑某都能收到一笔850美元的“辛苦费”。

  接到货后,在运往上海之前,岑某都会和吴某联系,请他帮忙出货。岑某说,每一只猎隼吴某都会从他的获利中抽掉4000元人民币,此外,每次还要加收1万元运费。但作为交换,海关报关、订舱的手续,全部由吴某负责。

  吴某不是报关员,因此他又找到了与他有业务关系的某货代公司的交接主管张某,让他帮忙海关报关,每次他都付给张某一笔超出正常范围的手续费。

  由于海关报关申报的货物品名和实际不符,为了顺利通过机场安检,吴某找到了自己的同事钱某,希望在他当班时“高抬贵手”。收了吴某的好处,钱某欣然同意,在钱某调出安检岗位后,钱某又帮吴某找了同事朱某,接替他的“工作”。

  去年10月7日,这条走私猎隼渠道引起了宁波、上海、银川、乌鲁木齐、青岛、兰州、西安、杭州等地海关缉私局高度警觉。10月24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员在机场查获了6只可疑的木箱,木箱用黑布蒙着,拉开木箱,30只猎隼赫然在目。10月底到11月,宁波海关缉私局先后抓获了岑某等9名嫌疑人。

  记者 胡珊 殷浩

  通讯员 舒沁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