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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草案三审 单位泄露个人信息将追责
稿源: 新华网  | 2009-02-26 09:39:19

  全国人大常委会25号开始三审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其中涉及了单位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领导干部“家里人”“身边人”腐败将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草案,在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泄露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增加了单位犯罪的规定。

  这意味着,一个单位如果泄露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将被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为严惩钱权交易等腐败行为,刑法修正案草案扩大了受贿罪的适用范围,将非国家工作人员也纳入犯罪主体。根据这一规定,在职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家里人”“身边人”,如果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影响力索贿受贿,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文:央视网) (来源:CCTV)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