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背景材料》称,重点产业振兴规划既不是简单的应对危机的措施,也不是面面俱到的长远规划,在实施时间上按三年考虑(2009-2011年)。
材料称,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重点把握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准确规划定位。
重点产业振兴规划既不是简单的应对危机的措施,也不是面面俱到的长远规划,应是一个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立足于当前保稳定发展,又抓住机遇促进结构调整,有目标、有重点、有抓手,务求实效的行动计划方案。在实施时间上按三年考虑(2009-2011年)。
二是突出重点,有保有压。
要保护和发展好重点产业、重要生产能力和重要的市场份额,保增强发展后劲。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引导,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原则、不符合工业由大变强转变的落后产能和产品压下来,特别要防止“两高一资”的落后生产能力死灰复燃。同时,要在应对危机、转变发展方式中创造新的需求,形成新的增长点。
三是明确政策措施。
要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先进生产能力发展,严格控制总量特别是产能过剩行业的扩张,加快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修订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推动兼并重组,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培育和壮大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开发重大产品和重大技术,在带动产业升级的同时,形成高附加值、长产业链的扩大内需拉动。
四是有广泛的参与度。
尽管时间比较紧,但是规划编制工作的参与度是广泛的,充分吸收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