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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六区将增5000余道路停车泊位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2-28 08:34:04

  本报讯(记者崔小明 通讯员宋惕安 陆明光)昨天,笔者从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出台多项便民利民举措,同时,将下大力气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发生执法过错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在便民利民方面,公安交警部门将挖掘潜能,在市六区新增道路停车泊位5000个以上,增设停车标志设施,设置大小车即停即走车位,方便群众就近停车。启动动态交通诱导系统一期工程,在城区47处建成诱导大屏。争取在8月底前,在我市全面建成高效便捷的交管服务站工作网络。扩大双休日对外办公业务范围、实行错时考试制度、推行大型汽车注册登记号牌号码8选1和自编选号两种方式。研究网上银行违法自助处理工作,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接受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实行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现场发证制度,让群众在最快时间拿到驾驶证;开展车管流动服务车进社区、企业活动,方便驾驶人补证、换证等;推广4S店办理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将登记业务扩大到非免检车辆,为汽车销售企业和上牌群众提供方便。增设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在交警中队、派出所逐步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方便群众上牌。

  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上,一方面抓好内部执法考评监督,提高执法监督手段科技含量,利用移动警务通等装备固定执法证据;健全交通违法、事故处理案卷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完善错案追究制度和有责信访责任倒查制度。严格执法过错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情况,实行离岗培训、行政告诫、禁闭约束等惩戒措施,对发生执法过错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另一方面抓好外部执法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听取对民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警风警纪监督员,定期通报本地交通管理情况。将日常执法重点转向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罚款人数与金额在去年基础上,有较大幅度减少。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王惠敏出席会议。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