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的车是宁海牌照的,开车进宁波市区要被收10元进城费。现在,国家已经把对外地车进城收费定为不合理收费,这项收费不知何时可以取消?”近日,宁海车主小陈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
小陈五年前就买了车,由于他在宁波有生意,常开车来宁波市区,每次进宁波,总要付10元进城费。他表示:“如果取消外地车辆进城费,一年下来,我至少可省下上千元的开销。”
记者了解到,外地车辆进城收费最早始于上海,其后天津、广东以及浙江等一些省份的城市也开始对外地车辆收取进城费用。上世纪90年代初,为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许多城市施行了“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四自政策修建城市道路,宁波对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区的车辆按年统一收取“六路一桥”四自工程费240元,对外地车辆进城每辆小车每次收取10元进城费。十多年过去了,有的城市虽然早已还清了贷款,可收费制度却一直沿用了下来。
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细则》,把对外地车进城收费定为不合理收费,还要求集中清理取消包括外地车进城收费、汽车牌照注册数量限制费等一些影响汽车购置的措施。小陈就是得知这条消息后打电话来咨询的。
就此,记者致电宁波市城市四自工程收费结算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宁波市城市“六路一桥”四自工程车辆通行费是为了偿还市区“六路一桥”(中山路、药行街、百丈街、中兴路、环城西(北)路、人民路、解放路和柳汀立交桥)建设项目贷款,于1997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目前,这笔贷款还没有还清。至于国务院出台的这个《细则》怎么落实,我们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指令,是否会取消这笔收费,我们也不好说。”
记者还了解到,早在2006年,为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镇海区政府就曾出资2亿元回购了1997年初建成的宁镇骆公路的外方股权,提前19年撤销了该“四自公路”上路林、骆驼、庄俞3个收费站。从当年4月29日起,车辆在这条道路上通行就不再缴费了。而这3个收费站点,原定经营年限28年,2005年收费近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