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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03 07:54:03

  本报讯(记者张伟方 实习生徐步群)昨天,省委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作动员部署。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会上强调,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更加注重思想发动,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更加注重突出实践特色,更加注重作风建设,更加注重贯彻群众路线,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主持大会。

  市委在省委部署后紧接着召开动员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市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在会上强调,全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市委的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再创宁波科学发展优势,加快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陈新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巴音朝鲁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和深化。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争创科学发展新优势的一次重要契机,弘扬优良作风的一个重要载体,推动我市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巴音朝鲁阐述了我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原则。他指出,我市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保增促调举措,争创科学发展优势,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为实践载体,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等重大部署中作示范、带好头,为贯彻省委“两创”总战略,推进市委“六大联动、六大提升”决策,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领导保证,全面提升我市科学发展的水平。要准确把握学习实践的目标任务,力争在形成发展共识、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发展能力、创新体制机制上取得扎实成效。要坚持四条主要原则: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

  学习实践活动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巴音朝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组织准备,确保良好开局;抓好学习调研,深入解放思想;搞好分析检查,找准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完善体制机制,扎实抓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

  巴音朝鲁强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落实领导责任,发挥示范作用,注重统筹兼顾,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和推进,确保学习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市直各单位和部省属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海曙、江东、江北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其他县(市)区党政领导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又讯(记者张伟方 实习生徐步群)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学习实践活动分三批进行,第二批主要在市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开展。我市参加第二批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每批时间半年左右。第二批:从今年3月开始,到8月底基本完成。参加单位包括市、县(市)区两级党政、人大和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县(市)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市、县(市)区部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新社会组织;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组织关系在我市且没有参加所在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第三批:从今年9月开始,到明年2月底基本完成。参加单位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二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余姚市梁弄镇、江东区百丈街道和鄞州区石碶街道作为市级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单位,与其他县(市)区确定的8个乡镇(街道)一起同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