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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决定轮训全国3000余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
稿源: 法制日报  | 2009-03-03 13:23:01

  第一期全国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轮训班日前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开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扎实开展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培训,切实推进基层检察院的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曹建明说,最高检党组坚持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队伍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决定用两年时间把全国3000余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全部轮训一遍。这是在全国分州市院检察长轮训结束不久,与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轮训同时开展的又一次大规模的全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培训活动。

  曹建明表示,这次轮训活动的目的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曹建明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轮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他说,开展这次轮训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适应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举措。

  据悉,轮训活动从2009年2月26日开始,至2010年底前结束,每期参训人数约150人。(赵阳)

  首次高层次大范围集中培训启动

  3000余名基层检察长挨个充电

  “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围绕维护公平正义主线、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行法律监督,全面抓好检察业务工作。”

  2月26日下午,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的一间教室里,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勇用铅笔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讲话稿上重重地划上了横线。

  从这一天起,李勇和其他149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们成为第一期全国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轮训班学员,他们将在这里进行为期10天的封闭培训。

  “用两年的时间,把全国3000多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全部轮训一遍。这样高层次、大范围地对全国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集中培训,在检察史上是第一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开班仪式上说。

  在简短的开班典礼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为150名基层检察长上了第一课。他主讲的题目为《如何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在长达2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李勇认真地在笔记本上做着记录。“孙谦副检察长的讲课很实在,也很生动。”课间休息时,李勇一边整理着笔记,一边对记者说。

  在随后的几天里,学员们将围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司法改革与检察改革、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前沿理论与立法动态、领导管理科学、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等专题,开展研讨交流和现场教学。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基层检察长们的思想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提出新的要求。作为基层检察长一定要清醒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东这样理解第一课的含义。

  “以前也参加过一些培训,但这次进京培训直接与最高检领导们接触还是第一次,安排的内容很充实。”在李勇看来,这是一次十分难得的学习机会。

  目前,全国共有3000多个基层检察院,占全国检察院的80%,人数占全国检察人员的80%,办案数也占全国检察系统的80%。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一线平台,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大背景下,选择基层检察长作为培训对象,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俊告诉记者,“我在基层工作了近二十年,虽然这几年基层检察院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面临的困难也很多。”

  针对近几年基层渎职犯罪案件逐渐增多的趋势,江宁区检察院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广泛开辟线索来源,将立案关口前移,灵活选择“以事立案”等,探索出一条早发现、快查处渎职犯罪案件的新路。

  “渎职侵权犯罪由于主体特殊,职务活动封闭,犯罪行为比较隐蔽,查办案件普遍存在着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王俊说,他会利用培训班这个平台,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破解难题上力争取得新突破。

  “基层检察工作直接面对各种复杂社会关系,直接面临各种社会矛盾。”一些基层检察长向记者表示,他们要把此次“充电”转化为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上,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赵阳)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