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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男子15年用假名诈骗“老伴”24万余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04 13:32:46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褚申尧 魏志勇)宁海一名男子,用假名虚构退休干部的身份,骗得一名妇女的信任,与其同居了15年,并骗取该妇女女婿24万余元的钱财。近日,69岁的娄某被宁海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69岁的娄某是一个普通农民。其一生颇有些曲折,7岁那年父母双亡,后在外婆家长大;49岁时其妻子因病去世,从此开始孤苦零丁的生活。1993年,因为一场佛事,当时的娄某租住在农村妇女叶某家里。叶某也已丧偶,这让同病相怜的娄某对她产生了好感,但苦于对自己身份的不自信,他就骗叶某说自己叫“蔡某”,是从宁海县工商局副局长的职位上退休的。因为娄某所在村每年有分红给他,他便跟叶某说这是他的退休金。博得叶某的信任后,两人很快就同居了。叶某的子女觉得母亲也需要一个伴,非但没有反对,反而对娄某很客气。此后几年里,娄某一直住在叶某家里,帮着叶某带孙子和外孙,日子过得也不错。但2000年开始,娄某迷上了体育彩票,购买的数量越来越多。至2004年时,娄某身上的钱基本用完,于是他把目光瞄准了在外地办厂的叶某女婿芦某,想在芦某身上捞一笔。

  2004年娄某通过他人伪造了一份“宁海县人民政府建房二办文件”,谎称退休副局级干部可分配住房,产权可由亲属继承等。为了增加可信度,娄某将叶某带到宁海城区,指着某块空地说县政府分配的房子就建在那里。同时,还让人打电话提及分房一事,故意让叶某听见。叶某对此深信不疑,并将此事告诉了在外地办厂的女儿、女婿。2004年11月,娄某以建房为由,从芦某处骗得14.8万元。此后两年间,他又以同样的借口骗得芦某10万元,所得赃款大部分被娄某用于购买彩票等。去年8月,因为一直交不出房子,娄某无奈之下承认了自己的欺骗行为。叶某等人随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查询,叶某才得知在自己家住了15年的“老蔡”竟然姓娄。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