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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院对涉案50人团伙头目判死刑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04 14:57:34

  本报讯 昨天,市中级法院在慈溪对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组织一审定罪宣判。这个团伙组织共有50名罪犯获刑,其中首要分子冯宝龙被判处死刑,其余49名罪犯中1名被判处死缓,2名被判处无期徒刑,16名被判处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

  冯宝龙2004年从北京返乡后涉足赌博业。从2006年起,采用发工资、提供经济资助及统一安排食宿、购买作案刀具等手段,先后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杂人员,大肆开设结构紧密、分工明确的地下赌场。同时,冯宝龙还利用上述人员组织卖淫活动,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冯宝龙将获得的经济利益,用于安排上述人员的食宿、工资、医疗费用、案发后的出逃资金等。为实现垄断当地赌场、称霸一方的目的,冯宝龙领导、指挥上述人员,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伤,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在冯宝龙组织、领导下,一个成员较为稳定、人数较多、骨干基本固定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组织逐渐形成。

  市中级法院认定,冯宝龙组织、领导这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残害群众,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因冯宝龙还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组织卖淫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法院决定对他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钟法)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