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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劳动部:4月1日起医保参保可变更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04 14:57:34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3月1日至3月20日,已参加市区统筹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办理2009年度医疗保险参保类型变更手续了。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有关规定,户籍在我市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行政区域内,已参加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仅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且本人要求变更参保类型(住院医疗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办理参保类型变更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参保类型变更后,参保人员从4月1日起按变更后参保类型缴纳医疗保险费,从5月1日起按变更后参保类型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医疗待遇等待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可登录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网址为www.zjnb.lss.gov.cn。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