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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泪喷射器抢劫首发 3名歹徒已刑拘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3-05 08:52:07

  我市首次发现这种作案手段,3名歹徒已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李新建 黄军)昨天,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发布消息,鄞州警方抓获了一个使用催泪喷射器进行抢劫、抢夺的犯罪团伙,3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2月上旬,北仑小港公交车站发生了一起抢包案件,一名受害女士报案称,歹徒向她的脸部喷射了一种刺激性的液体,使她不停地流泪、流鼻涕,感觉非常难受,歹徒趁机抢走了她的挎包,损失1400多元。警方分析,歹徒很可能使用了一种催泪喷射器,以前从未在我市出现过。

  由于犯罪嫌疑人的抢包手段非常少见,并给市民带来了很大恐惧,警方高度重视,在全市展开追查。今年2月11日下午5点左右,鄞州警方接到报案,两名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在五乡镇天童庄村抢劫了一名下班女工的耳环,受害人的耳朵被拉破,流了很多血。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在附近设卡的“两抢”巡防队员前去堵截。

  很快,巡防队员在一家工厂门口发现了一辆可疑的摩托车,两名男子正在附近转悠,于是立即通知民警赶来,将两人抓获。民警当场在两名男子身上搜出了一只女式耳环,上面还有一点儿血迹。更令民警惊讶的是,一名周姓男子身上竟藏有一个有警用标志的催泪瓦斯。

  经审讯,来自广西的周某交代,他从广东购买了几个催泪瓦斯,去年11月来到宁波,伙同老乡罗某、李某在北仑小港及鄞州各地进行飞车抢夺,短短4个月先后作案30余起,抢得财物10多万元。周某承认,北仑小港那起使用催泪喷射器进行抢包的案件正是他们所为。

  周某、罗某落网之后,警方很快在北仑小港将另一名同伙李某抓获。另外,警方还将涉嫌收购赃物的打金店老板袁某和张某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如果市民遇到催泪喷射器袭击,应赶快跑到通风良好的地方,症状会很快消除。有警用标志的催泪瓦斯属于警械,市民不能非法购买和使用。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