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徐华良)日前,我市出台7项政策给种粮农户送上一份“大礼包”。
国家出台的种粮农资综合补贴和水稻、油菜良种补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水稻、油菜良种补贴国家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足。
宁波市规定的种粮大户直接补贴政策改为收购环节补贴,即按粮食部门实际订单收购量,在收购价(含价外补贴)外,早稻每50公斤再补贴6元,中晚稻和小麦每50公斤再补贴4元,油菜籽每50公斤补贴10元。紫云英种子按市种子管理站实际收购量,在收购价外每50公
斤再补100元。
抛秧盘补贴保持不变。普通秧盘每张补0.12元,机插软盘每张补0.2元、硬盘每张补2元,在供应环节直接降低价格。
稳定订单收购和价外补贴政策,适当扩大订单收购范围。早、晚稻继续按2008年收购政策执行,其中早稻收购价格(含价外补贴)每50公斤不低于100元。小麦收购纳入订单收购和价外补贴范围,大麦和油菜籽按市场价敞开收购。
全面开展水稻政策性保险,保费由中央和宁波市财政承担80%、市财政承担10%、农户负担10%。
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市财政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农机化服务组织、100亩以上种粮大户、农机大户购置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按购置价30%给予补贴,对购置插秧机给予40%-60%的补贴。
大力推进全程机械化服务。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外农户参与统一育秧、统一机耕、统一机插、统一机收、统一植保等给予每亩60元补贴。对种植大小麦20亩以上且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农户,给予每亩20元的农机作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