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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表有误 致未使用管道气者屡收催费单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05 14:05:11

  本报讯 “我家很久没有用过管道天然气了,却总是收到催费通知单。不知道是怎么回事?”3月2日,本报87777777热线接到镇海潘玉英老人的电话。

  潘阿姨家住镇海区银桂小区98弄,2007年12月,她家中装上了管道天然气,2008年的1月至4月,一直在使用天然气。由于没有办理一卡通,潘阿姨都是等2个月一次的账单寄到家中后,直接去交钱。第二次费用缴清后,潘阿姨又改用了瓶装煤气。令她意想不到的是,2008年7月,她先后收到了2张催费通知单。“内容都一样的,最后用的度数是72度,应缴纳费用为33元6角。”接到催费单的潘阿姨感到十分奇怪,她打了兴光煤气公司的热线电话,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去查一查,那个人的态度很好。

  之后半年,潘阿姨果然没有再收到催费通知单。但到了今年1月24日,潘阿姨看见楼道的大门上又贴着一张“管道煤气代收通知单”,上面写着305室和她的名字,这次的度数和金额发生了变化,“度数显示66度,金额是16.8元。后来2月26日还收到第二张单子,内容也一样。”

  3月3日,记者联系了兴光煤气公司。综合部一位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后告诉记者,镇海的管道天然气用户比较少,一直以来兴光公司都是委托家政公司代为抄表的。在公司的系统上显示,潘玉英用户家中的燃气实际度数的确为58立方米,费用缴纳了60个立方米。每隔2个月,抄表工将一张单子贴在各楼道,由用户自行申报度数,然后输入电脑。潘阿姨由于后来没有使用管道天然气,就没有申报了。而抄表工在输入时,误将206室的度数输入到潘阿姨所在的305室,这就造成了潘阿姨屡屡收到催费通知单的情况。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会对抄表工加强管理,也会把事实情况向潘阿姨解释清楚。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