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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小货车申请营运证 要变更工商执照?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06 12:50:51

  本报讯 自备小货车申办营运证,还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刘先生为此不解,昨天打进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咨询。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春节过后开了一家主营为零售业务的公司,因为货物比较多,他买了一辆江淮牌小货车,用来为公司运货。小货车上完牌后,他得知这辆车还要去公管处办理营运证。他到公管处询问,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办理营运证,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要有“道路运输”这个经营项目。

  “我的公司不是搞道路运输的,小货车也只是公司内部使用,为何要在工商营业执照上增加这个经营项目呢?”刘先生疑惑不解。不过,后来他还是赶到工商部门办理了经营项目变更手续,增加了“道路运输”这个经营项目。

  他说,办变更手续倒不太麻烦,就是营业执照要上交,过一个星期才能拿到,耽误公司有关业务。

  记者昨天下午咨询了市公管处,货运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公司自备小货车是必须办理货运营运证的,而且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要注明有此经营项目,否则就要按照无证黑车论处。至于刘先生遇到的情况,可能是他来办理有关手续时理解有误,以为营业执照上没有“道路运输”经营项目,就要经营者自行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其实根据规定,自备货车来申请营运证时,公管部门会把货车所属公司的资料传给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工商部门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盖个章就可以了,不用经营者再去申请变更营业执照。(记者 朱尉 实习生 彭柳毅)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