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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货车突起火 保安帮忙后收费遇尴尬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06 12:50:51

  本报讯 前天晚上,在杭甬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的余姚服务区,一名保安发现一辆货车突然起火后,急忙拿了灭火器去灭火,但当险情排除后向货车驾驶员收取灭火器费用时却遇到尴尬。

  出事的货车是一辆杭州牌照的中型货车。这辆货车在当晚7点多进入服务区时,驾驶员与同行人员没等车停稳就匆忙下车了。原来,有明火正从车头冒出。他们下车后慌乱地用衣物去扑打火头,但火头仍越蹿越高。服务区保安见此情形,立即取来干粉灭火器,对着火头一阵喷射。险情很快排除,驾驶员对保安连连感谢。因为灭火器属于一次性消耗品,保安向驾驶员提出耗用灭火器要收费100元。驾驶员一听,表示自己可没要求施救,是保安主动上前灭火的,要收费100元不合理,拒绝付钱。保安见驾驶员不愿为灭火器买单,也很尴尬,拿着用过的灭火器不知所措。

  服务区里有很多正在休息的司机围过来议论这件事。多数驾驶员认为,货车驾驶员自己没有在车上配备灭火器,面临困境时保安相助,保安收取100元灭火器费用并不过分。巡逻到服务区的交警当起了调解员,经过调解,货车驾驶员终于拿出了钱,而保安也给了灭火器发票。保安还让货车驾驶员留下联系方式,表示若确认收费不合理,将联系退款事宜。

  新闻延伸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对机动车配置灭火器没有明确规定,但机动车自燃事故多发应引起广大司机的警惕。灭火器对机动车驾驶人而言是有备无患。

  车载灭火器多为干粉灭火器,常见的有BC和ABC两类,最好在车内配备ABC类灭火器。因为这样的灭火器可以扑灭包括汽油、甲醇、沥青、木材、纸张等多种材料引起的火灾。另外需注意,灭火器也有一定的使用保质期,超过使用保质期应及时更换,出厂满5年的即使未开启使用也必须送专业维修单位检修,以后每隔2年检修一次,出厂满10年就应强制报废。

  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一旦发现车上有异味、冒烟就应立即使用灭火器;及时打开引擎盖,第一时间找准着火点很重要;灭火器应该对准火焰的根部喷;确认火焰全部被扑灭后,才能将灭火器移开。(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胡克克)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