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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贸易局: 宁波市暂时不会发放消费券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3-07 08:23:54

  市贸易局:只要企业发放的消费券能让市民得到实惠,没有虚假促销,不违反有关规定,我们就认可

  本报讯(记者 孙美星)满减、打折……昨天,“金耀甬城 鼎盛时尚”十大商场大联销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十大商场大联销活动为期10天,参加的都是此次获评达标百货店和金鼎百货店的商场,包括银泰、东方商厦等,到3月16日结束。

  “这只是一个开端,为了促进消费,贸易局计划在接下来的每个月都组织一次重大商贸活动。”市贸易局局长吕齐鸣表示。

  除了这次活动,今年4月我市将举行“家电下乡”启动仪式暨家电卖场大展卖活动;5月举办宁波美食节;6月举办宁波市购物节;7月是夏季淡水产展销会;8月是“百千工程”成果展暨2000家放心店感恩回馈折扣月;9月举行宁波市汽车文化节暨2009汽车时尚推介会;10月是“金秋霓裳”时尚发布会暨全市秋季特卖会;11月举办2009中国食品博览会;12月是庆元旦、欢乐购,全市百家商场超市大联销活动。

  为了拉动消费,不少城市试行发放消费券,宁波是否会发放消费券?

  吕齐鸣表示,发放消费券虽然是刺激消费的一个直接手段,但就一些城市的情况看,因为消费券发放对象有限,对消费的促进作用相对有限,宁波暂不会发放消费券。

  对于目前甬城不少商家发放“山寨”消费券的做法,吕齐鸣认为,对企业自行发放消费券的行为目前有关部门还没有明确规定,这是一种促销手段,“只要企业发放的消费券能让市民得到实在的好处,没有虚假促销的成分,不违反有关促销行为的规定,贸易部门对这种做法表示认可。”

  贸易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督企业消费券的发放行为。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