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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多起狂犬病死亡今后养狗有法可依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08 09:07:13

  本报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陶 子

  今年春节至今,我市接连发生数起狂犬病死亡病例。姚西北,一位62岁的农民被自家才1个月大的小狗咬伤后,只在村卫生室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未听村医的建议注射狂犬疫苗。2月11日,老人出现了狂犬病特有的恐水、恐风症状,并伴有流涎、吞咽困难、全身疼痛性抽搐等症状。13日,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笔者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去年年初至今年2月18日,我市共报告狂犬病死亡病例8例。据统计,我市每年的犬伤门诊处置人数达到12万人之多。

  狂犬病起病急,发病过程痛苦,患者死亡迅速,病死率几乎为100%。令防疫人员痛心的是,不少市民被狗、猫等小动物抓伤、咬伤后,没有及时注射狂犬疫苗。市犬伤门诊部曾做过一个调查,被犬伤后有三成的市民未及时就诊。有的市民根本不清楚犬伤不治疗的严重后果,有的市民抱着侥幸心理不打疫苗。

  犬伤频频发生,引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视。今年市两会期间,流行病学专家、市人大代表许国章赴余姚、慈溪两地做专题调查,发现犬只免疫率仅为61%。他说,慈溪市曾对部分犬只的狂犬病带毒情况进行过调查,犬只狂犬病病毒带毒率为1.96%,而其中的流浪犬、野犬带毒率为7.69%。

  恼人的狗患不仅表现在狂犬伤人致死,还体现在扰民、影响环境上。《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要求狗主人不得纵犬在楼道、公共阳台、公共绿地排泄粪便;狗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可是很少有人这么做。一些公园和小区的绿地简直成了狗的公厕,草坪、座椅上常有狗屎狗尿。一些居民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依法在遛犬时拴犬链。

  据悉,《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已被列入今年我市的立法修改项目,今后养狗将更加有法可依。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