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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了几十年的老房子原来不是文保对象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09 13:26:51

  本报讯 “我们这里的老房子竟不是文保对象。”昨天,市文物保护研究所传来的消息让住在孝闻街费家巷7号的居民一时心情很复杂。因之前一直误以为是文物,几十年来这里的居民没建厕所,用木马桶;房子漏了不敢整修。虽苦,但心里却很平衡。而现在不是文物了,修一修怕拆迁,盼拆迁又不知在何年,不拆迁缺少设施生活难,这老房子一下成了鸡肋。

  昨天,郑女士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打来电话称,自己居住的费家巷7号院属于文物保护的范围,却破败不堪,急需修缮保护。

  “我们守护了几十年,因为它是文物怕弄丢了它的历史味道,不敢修,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一天天地破败下去。要是再不进行专业修缮,恐怕就废掉了。”郑女士焦急地说。

  来到费家巷,记者才明白,这里的居民之所以肯定地说房子是文物,是因为在7号院门口对面几米之外的11号院大门口立着一个“宁波市文物保护点”的牌子。

  “7号院里有一处房子是我父亲的外公留下的,听老人们说它与11号院一样的古老,属于文物保护的范围。”郑女士说,“这是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特色建筑——‘五间两弄’。”

  为验证老房子的身份,昨天记者向市文物保护研究所作了咨询。施所长查阅了大量资料后对记者表示,费家巷11号确实在文物保护的范围,但7号却不是。

  在7号院,记者发现,东西两面的檐头新旧对比鲜明。居民说,东面是公房,房管所时常进行专业的维修,而西面属于私房,不在房管所维护范围。郑女士等人家的房子正好在西面。

  院内,造型讲究,纹理精巧的砖、瓦、斗拱构筑起了独具特色的墙门。可惜,其中有一半已经坍塌,另一半也摇摇欲坠。

  郑女士说,早知道不是古董,早就修了,也不会变得像现在这样破烂。以前的认识耽误了最佳的修缮时机。

  在郑女士家,记者看到,房产证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还附着毛主席语录。而在此之前,郑女士的祖上已经在这里住了近百年。

  房子不在文物保护范围,难免要面临被拆的命运,真有些舍不得。但回头想想拆了也好,可以搬到新住宅。但这份期盼何时能圆,遥遥无期。因为,住在这里的居民大多不富裕,政府不拆迁,根本买不起别处的房子。

  海曙区房屋拆迁事务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关于这一地方的拆迁消息。(记者 张全录)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