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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布“五个严禁”:解决司法不廉提振司法公信
稿源: 新华网  | 2009-03-10 19:14:32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李亚杰)“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和廉洁的突出问题,公布‘五个严禁’和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调离岗位,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工作报告中讲的这番话,让代表委员们感到欣慰。“五个严禁”是指,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

  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2008年,对于人民法院廉政建设来说,影响深远。黄松有案发生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从大法官到书记员,从审判长到司法政工人员,围绕司法廉洁与司法公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反思,查找自身问题,强化制度建设……痛定思痛,深刻反思,深入剖析。

  根据查找出的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主要原因以及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最高法院切实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除了制定“五个严禁”规定外,还制定发布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及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启动了对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的巡视工作。

  自1月8日发布“五个严禁”规定以来,截至2月25日,全国各级法院共查处涉嫌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139人,其中44人已作出处理。在44人中,移送司法机关的27人,给予刑事处罚的4人,其他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同时指出,去年以来,各级法院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决不姑息迁就,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5人。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潜江市委书记朱汉桥说:“这些措施对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提高公正司法能力,遏制腐败现象必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