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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通畅 挽回消费损失4600余万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11 10:06:55

  本报讯(记者张 燕 实习生潘琴琴)我市消费维权渠道日益通畅,记者从日前举行的有关会议上获悉,2008年我市消保委、工商、质监、物价、药监、旅游等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事件409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622万元。

  我市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对消费者的权益日益重视。2008年,除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投诉案件439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25.06万元外,市消保委的委员单位在消费维权中作用明显。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47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93.45万元;市质监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2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8.96万元;市物价局12358举报平台共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咨询4204件,退还用户94.52万元;市药监局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09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市旅游局共受理旅游投诉2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万元。卫生、检验检疫、贸易、建设、交通等部门也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做了大量消费维权工作。

  在受理消费者投诉最集中的工商12315中心,记者发现商品质量等问题是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去年消费者对商品类投诉达10617件,占总投诉量的64.6%。其中食品类投诉有2508件,占商品投诉量23.6%,同比增加985件,主要是三鹿奶粉事件后消费者对奶制品投诉增加;其次是家用电器,为166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465件;手机1536件,比上年同期减少34件;服装、鞋类1205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41件。

  12315中心还反映,去年消费者对服务类投诉有5812件,占总投诉量的35.4%。其中最令消费者不满意的是通信服务,投诉904件;其次是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有784件,比上年同期增加263件;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服务的投诉有752件;洗染服务679件,比上年同期减少11件。此外,修理服务和快递服务的投诉分别为632件和248件。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