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3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暂停销售和使用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接到通知后,市药监局立即行动,开展了一系列核查工作。截至昨日,我市未发现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批号为:0809022、0810011、0810012、0810021、0810022)可见异物,检查不符合规定。国家药监局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暂停销售和使用该药。根据通知要求,市药监局迅即在药品批发企业和市级医疗机构及重点乡镇卫生院进行核查。同时,对照近两年来宁波市药品招标信息,了解我市中标药品目录中有无该药品,还进行了实地检查。从核查及中标药品看,我市未见一心公司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市药监局同时提醒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标识为吉林一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请及时向市药监局反映。(毛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