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小明 通讯员李皓远 王海燕)昨天,笔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大陆居民赴台湾游政策有所放宽,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申请赴台旅游。
据出入境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申请赴台旅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申请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赴台旅游的证明,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此外,新增加了一批有组团资质的旅行社,我省新增6家,其中包括宁波浙仑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
笔者还了解到,由于近期台湾游价格下降,门槛放底,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现了台湾游办证高峰,从2009年1月1日至昨日,全大市已受理台湾游4337人次。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申请台湾游的市民请带好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出境申请表、工本费以及有组团资质旅行社发票,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国家工作人员还要出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赴台旅游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