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表示要再查“躲猫猫”背后腐败问题
“这只是冰山的一角。”
“事情出了,人都死了,管理者不去查明情况,反而是说‘躲猫猫’。”
“公安部门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应该把羁押权放在一个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机构中。”
——段正坤
“云南发生的‘躲猫猫’事件实际上只是冰山的一角!”昨日,参加政协会议社科界别分组讨论的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司法部原副部长段正坤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滥用的司法权力必须得到有效的监管。
他认为,应该把羁押权从公安系统分离出来,移交给一个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
这只是冰山的一角
段正坤说,云南省在处理“躲猫猫”这个案件上的态度总体来讲还是比较积极的,没有藏着掖着,但一开始公安部门的态度并不理想,实际上就是想瞒天过海。
“其实,这种事情在其他地方的看守所中也都有发生。这只是冰山的一角。这次是暴露出来了,没有暴露出来的,不知还有多少,比如佘祥林冤案。”
“躲猫猫”的案件之所以发生,他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看守所放在公安系统管理。“他们(公安部门)一开始就是认定了他(被害者李荞明)有问题,所以他们认为,把他抓来了之后他就必须交代。”
“同时,由于看守所监管不力,造成了所谓的‘牢头’‘狱霸’代行政人员进行管理。而这些人的管理手段就是强硬,打就是他们管理的一个手段。”段正坤认为,这都是公安部门要求不严、监管不力造成的。
“更可气的是,”他说,“事情出了,人都死了,管理者不去查明情况,反而是说‘躲猫猫’。”
刺激司法体制改革
“我认为,应该把羁押权从公安部门分离出来,”段正坤说,“公安部门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对于一个刑事案件而言,起诉归检察院,审判归法院,逮捕归公安机构,把羁押权放在这三个机构都不合适。因此,应该把羁押权放在一个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机构中。”
段正坤认为,“躲猫猫”事件从某种程度可以刺激一下司法体制的改革力度。“早在十六大的报告中,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比较详尽,其中就提到了要对司法权的配置进行调配,如,要求把检察院、法院和公安的行政管理工作分离出来,其中就包括公安系统的看守所,但当时由于涉及部门权力的再分配问题,执行起来很难。”
20多岁法官呵斥《法官法》起草人
“老头,你别啰唆了!”
昨日,一向以大胆敢言著称的段正坤接受记者采访时,不仅痛批“躲猫猫”事件,还对法官的腐败、法官的素质、公安人员的形象等进行了尖锐的批评。
批司法腐败:
每年都有省级法院院长落马
“现在法官的腐败问题很严重。每年都至少有一个省级法院的院长落马。” 段正坤说。
他还指出,现在的法院系统,不仅存在法官断层的问题,还存在法官素质低下的问题。他还特意举一个例子:原来一个国务院法制办的人,《法官法》就是他起草制订出来的,退休后去当了律师。结果,上庭时,他正在进行陈述,台上那个20多岁的法官当场就说:“老头,你别啰唆了!”
“我认为,应该用层层遴选的办法来挑选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应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中遴选,各省高级法院可从中级法院来遴选,中级法院又可以从初级法院来遴选,初级法院可以进一些大学毕业生,但更多的应该从参加司法考试的人里进。” 段正坤还认为,法官是通过法律来教育人,需要经验的积累和沉淀,如果法官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都还没有形成,他怎么用法律去教育人?
他建议,除基础法院外,法院系统一律不准从应届毕业生里进人。
批公安形象:
一些公安人员总有一种特权意识
“公安人员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吃苦耐劳,无雨无阻,应该得到尊重。”说到公安人员的形象问题,他表示,“可是,为什么老百姓对公安的评价都比较低呢?”他认为原因是大家对公安人员的作风不认可。“很多公安人员总是以对待坏人的心态来对待我们普通老百姓。”他分析深层原因,就是一些公安人员总有一种特权意识,他们就是觉得:“我就是老大。”他们的车可以横冲直撞,违章的时候可以不被罚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云南“躲猫猫”事件是全国范围内羁押场所问题的典型爆发,“牢头狱霸”在全国范围内并非个别现象。我曾到羁押场所调研过,国内很多羁押场所里,监管干警为了减轻自己的管理职责和工作量,往往使用牢头,使“犯人管犯人”成为不成文的潜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节目采访时表示:在“躲猫猫”问题发生后,我们派人去调查,把事实搞清楚,当事的检察室主任被就地免职。当然我们还要再查,重点就是看背后还有没有更严重的腐败问题,有的话,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另一方面,其他监督也非常重要,比如说“躲猫猫”这个事件,我看媒体是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特派记者 黄蓉芳、邱瑞贤、赵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