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张敏)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举行的管道液化气价格下调用户座谈会上了解到,我市管道液化气价格将下调15%—20%,原则上定于4月1日开始执行。
目前我市使用管道液化气的有阳光茗都、阳光水岸、锦山明珠等小区,管道液化气价格为居民15元/立方,非居民20元/立方,这个价格自去年4月1日调整后实行至今。由于管道液化气的进货价格出现了一定的上下浮动,市物价局测算后将12.30元/立方定为管道液化气进货的基础价位。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上合理运杂费用和8%以内的
经营差率,测算后的价格下调幅度在15%—20%之间。
此次管道液化气价格调整前,市物价局与建设局、财政局、市长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听取了部分小区用户代表意见,管道液化气价格下调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发文下达,具体执行时间原则上定于4月1日。按照相关规定,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的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如今后气价未出现大的波动,一年内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