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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起宁波调整478种药品最高零售价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3-13 07:47:40

  本报讯(记者 孙美星)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浙江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制定公布银翘解毒颗粒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要求从3月15日起,全省对478种药品执行新的最高零售价,宁波也将执行。

  此次调价药品大部分是常用药品,如清热解毒口服液、急支糖浆、洁尔阴洗液和双黄连片等,这些药品之前执行的最高零售价都将废止。

  此次调价降多涨少,有八成药品降价。如双黄连片(500mg×24片/盒)的最高零售价从19元降到了12元,下降了7元,降价幅度近37%;大补阴丸水蜜丸(120g/瓶)的最高零售价从33.9元下调到了28.7元,下降5.2元,降价幅度达15%;胃康胶囊(0.3g×24粒/瓶)也从27.1元跌至23元,下降4.1元,降价幅度在15%左右。除此之外,蛇胆川贝枇杷膏、人参健脾丸等药品也都不同程度降低了最高零售价。

  两成药品的价格有所上调。如麻黄碱滴鼻液[8ml:80mg(1%)/支]从1.7元涨到了2元;银翘解毒片(24片/盒/瓶)从3.2元升至3.8元。据介绍,上调最高零售价的药品通常都是低价药,另外还有一些临床紧缺、可替代性比较差的药品。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物价部门将加强对有关药品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将依法严肃查处。

  市民也可登录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bdpc.gov.cn)药品价格查询栏查询药价,发现企业高于最高零售价销售药品的,可拨打12358电话投诉。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