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蜂蜜摊。
蜂蜜杂乱地放着。
花期还没到,却已经开始出售今年新采的蜂蜜。只有三五箱蜜蜂,却天天有新的、自产的天然蜂蜜上市。前天,记者在鄞县大道石碶街道至古林镇之间不足10公里路段两边,就发现了三家这样的养蜂点,养蜂人自称是自产自销。
现场:只有两箱蜂却卖了两年蜂蜜
3月10日下午2时,记者来到机场路与鄞县大道交叉口,看到路边有一个简易棚,棚子外面放着10多只蜂箱,几只蜜蜂在蜂箱外飞来飞去,路边的椅子上放着几盒没有商标的蜂蜜,旁边站着一名中年妇女,自称姓尚,是河南商丘人,在这里边养蜂边卖蜂蜜已经有两年了。油菜花蜂蜜每公斤20元,洋槐花的每公斤30元。“这些蜂蜜都是新鲜的,没掺一点假。”这位妇女说。
记者打开了两只蜂箱,发现都是空的,并排放着的十多只蜂箱,只有两只箱口有一些蜜蜂出出进进,其余的蜂箱里根本没有蜜蜂。
“你一般每天能卖多少蜂蜜?”
“一二十斤吧。”
“两箱蜂一年能产这么多蜂蜜?”
“前几天有人将几箱蜂偷走了,以前有好多箱的。”
在和记者的一问一答中,妇女显得有些心虚,忙说丈夫也在外面养蜂。
走进小棚子里,记者发现里面一片狼藉,正中间摆着一张床,地上放着各种生活用品,蜂蜜就放在几个看上去很脏的桶里。
沿着鄞县大道前往古林镇方向的路上,记者又见到了一家在路边卖蜂产品的摊位,也摆着十多只蜂箱,只有两三只箱子有蜜蜂进进出出,其它箱子都是空的。
摆摊的是对夫妻,男的说,他更多的蜜蜂养在不远处的山脚下,记者让他带路前去查看,他拒绝。记者驱车赶到他说的山脚下,找了半个小时,根本没看到蜂箱。
随后,记者又暗访了横街两家路边摆摊卖蜂蜜的,看到的情况也大同小异。据向本报报料的市民介绍,用这种方式卖蜂蜜的还有很多。
专家:路边的蜂蜜问题多
昨天上午,记者拿着在路边买的蜂蜜来到宁波源彬蜂业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经过简单的测试后称,这蜂蜜“有问题”,首先,这蜜没有花香味;其次是尝在嘴里有些微苦的感觉;再次,浓度明显不够。他建议记者到有关机构做进一步详细检验。
另据该公司主管生产质量的郭小进告诉记者,现在花期还没有到,根本没有当年产的蜂蜜可售。蜂蜜有一套严格的生产检验手续,因为蜂蜜属于即食产品,蜂产品从生产到市场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蜂蜜造假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用白糖加水和硫酸进行熬制;二是用饴糖、糖浆等冒充蜂蜜;三是利用粮食作物加工成糖浆充当蜂蜜。
调查:路边蜂蜜存在监管真空
昨天,记者首先来到宁波市技术监督局食品处,一名工作人员听记者介绍完情况后表示,路边卖的蜂蜜,没有生产场地,属于粗加工型农产品,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畴。
之后,记者来到鄞州区卫生监督所,一名工作人员称,路边卖的这种所谓的自产蜂蜜,他们无权管理。
记者又和鄞州区工商局市场合同监管科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工商部门只对超市、市场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管,路边卖的蜂蜜不归他们管。如果是牵涉到卫生问题,让记者找卫生部门。如果牵涉到农产品问题,可以找农业部门。如果属于占道经营,请找城管部门。
昨天下午4时,记者又和宁波市农业局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称,农业部门只对农产品投入品如农药、化肥等进行执法,这种事他们没有执法权,让记者找其他部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蜂产业遵循的还是1986年由农牧渔业部颁发的《养蜂管理规定》:蜂产品的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质量,防止污染。蜂产品严禁掺杂造假、粗制滥造和用腐败变质的原料加工制品。违者,当地养蜂生产主管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罚款、没收产品;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可是这些路边养蜂户的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到底是谁呢?(记者 边城雨 杨静雅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