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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撞飞她1/4颅骨 绝望女网上寻生路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13 13:07:11

  本报讯 一篇题为《我的生命还能坚持多久》的帖子最近出现在了宁波各家网站的论坛上。“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前天,该帖的主人杨爱宁向本报帮办记者讲述了发生在她身上的不幸遭遇。

  今年28岁的杨爱宁,家在宁海茶院乡道士桥村。2007年9月7日,她在上海不幸被一辆摩托车撞伤,上海市奉贤区交警大队认定肇事人曹某为醉酒驾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随后长达一年多的治疗中,杨爱宁共花去各种费用10多万元,而肇事人曹某仅支付了3万元。为筹集费用和照顾女儿,父亲几乎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同时四处借钱,他们相信这笔巨大的费用很快会由曹某依法赔偿。但上海市奉贤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却告诉他们,曹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一套住房还是和女儿女婿共有的,根据规定只有一套房子是不能进行拍卖的。

  听了法官的话,杨爱宁和她父亲都傻眼了。一边是女儿卧床不起,一边又是负债累累,难以承受生活的重压,65岁的杨父在从上海返家的第二天就匆匆离开了人世,留下女儿在绝望中盼着自己的救命钱。杨爱宁告诉记者,自己之所以急着要赔偿,是因为目前自己头上有四分之一没有骨头,医生警告过她在两年内一定要做颅骨补缺手术,否则将十分危险。“现在离两年期限剩下5个月不到了,我经常感到头痛,脑袋也肿得厉害。”杨爱宁说,如果要动手术必须再拿出10万元,她已没有任何的钱,等着她的就是绝路。绝望中她想到了在网络上呼救。

  让人欣慰的是,记者在东方热线论坛上看到,该帖子已经引起了许多网民的关注,已有热心人创建了“救救杨爱宁”QQ群,宁波爱心同盟也决定把最近的活动费用捐给杨爱宁。昨天,宁波爱心同盟的5名网友已到杨爱宁家里了解情况,并打算组织义卖和募捐活动。目前,“救救杨爱宁”的QQ群已吸引了40余名网友加入,并在一天时间内已为她募捐了3000多元。

  新闻背景

  记者先后联系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奉贤法院的执行庭法官。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任法官介绍说,国家是有规定只有一套房子可以不进行拍卖,在执行过程中他们也经常碰到类似难题。具体负责此案的上海市奉贤法院的蒋法官同样也表示了无奈,他说杨爱宁的案子比较特殊,一是曹某的车子是两轮摩托车,根本就没有保险;二是因为杨爱宁没有上海本地户籍,也不能从上海慈善机构领到救济金。(记者 王霞开)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