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购房者也许会注意到,现在购买商品房时和开发商签的格式合同,还是2000年版的。而过去的8年多时间里,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一些重要的新法律、法规如《物权法》等陆续实施——现在的商品房买卖环境和8年前相比已经大相迥异。
在此背景下,省建设厅与省工商局于今年1月1日推出了浙江省2008年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记者从我市房管部门了解,新版购房合同预计下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新老购房合同之间有什么差别?新版购房合同能在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方面增加多大的作用?对于这些问题,本报记者特别约请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作了详细的解读。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今后买房,购房者的权益将有更多的保障。
不过,我们也注意到,仍有一些消费领域,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引发了种种消费纠纷,如汽车没有三包、个人诚信管理在预付消费上的缺失等等。
在此,我们呼吁能有更多的在制度层面上的完善来改善当前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