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3日表决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共修改17处。
这些修改是国务院根据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讨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复推敲后修改的。其中关于2009年主要任务有多项修改。
在“积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一条中,把“铁路、高速公路、农田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改为“农田水利、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把“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今年拟安排430亿元,用于补助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廉租房建设”,改为“今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93亿元人民币,加大对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删除本段中后面的“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一句。
把“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改为“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一条中,把“积极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改为“积极发展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
在“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条中,将“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一句提到本段中“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前面,将社会保障基金问题集中表述。
在“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条中,把“既可以拓展消费领域,也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改为“既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可以拓展消费领域”。
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部分“推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后加上“大力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