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名:陈××
职业:高中政治教师(宁波市某私立学校)
本人财产情况公布如下:
不动产:老家有一套农村楼房,三层,占地104平方米,估值约18万。(无其他不动产,在宁波工作已五年,买不起宁波的房子)
存款:工行卡一张(余额38125.73元)
建行卡一张(余额4672.04元)
宁波银行卡一张(余额15296元)
现金:身上现有836元,硬币100多元(估算)
购物卡:2300元
有价证券:上投摩根亚太优势基金余额1000元(去年至今亏60%左右)
女友:一名,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仅领到一个月工资,数额不明(未上交到我这里,且本人不知道女友其他财产状况,恕无法提供更多信息)
借款:借给同学15000元,三年多,尚未归还本人;借给表哥5000元,四年多,归还可能性极小,拟作坏账处理。
欠款:无。
财产来源说明:
老家房子为父母所建,现由母亲居住,未划入本人名下;
存款来源于合法工资及奖金;
购物卡来源于家长赠送,两年共4000元,现余额2300元。(此收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人乐意接受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