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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火灾致3个家庭8人死亡教训惨重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17 07:58:25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余姚、江北先后发生3起较大火灾事故,致3个家庭8人死亡。消防部门近日对火灾事故剖析发现,其实这几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不大,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不多,如果在火灾事故中多一些逃生常识,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1月12日凌晨,余姚市兰江街道郭相桥村莫家湖自然村178号出租房发生火灾(简称余姚“1·12”火灾事故)。大火烧毁4间砖木结构平房,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大火中来自贵州籍的周某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孩子不幸遇难。1月16日,江北区洪塘街道一出租房发生火灾,一间仅15平方米的房子着火,火灾导致一名小孩死亡(简称江北“1·16”火灾事故)。1月29日,余姚市河姆渡镇翁方村宋家自然村一幢乡间别墅起火,导致一家三口身亡(简称余姚“1·29”火灾事故)。火灾死亡事故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消防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对这几起火灾事故进行了认真剖析。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马宁介绍说,余姚“1·12”火灾事故中,发生火灾的是一排砖木结构的平房,总共4间。周某夫妇租住的是最西头的一间房子,总面积不到40平方米。周某夫妇将这间房子一分为二,外面做厨房,堆放杂物,里面做一家三口的卧室。事故分析发现,起火点就在里间和外间的分隔处。起火后,周某夫妇如果沉着冷静,用湿棉被包裹着冲出去,只有十几步路,仅需几秒钟。消防官兵最后在墙角发现了他们的尸体,估计他们是惊惶失措而找不到出口。江北“1·16”火灾事故中,起火的房间只有15平方米。起火时间是当晚10时许,来自贵州的妇女李某正带着两个孩子在睡觉。发现起火后,李某先抓住一个孩子冲了出去,她本以为还有时间再回来救另一个,但火势的蔓延速度远比她预计的要快得多,一会儿功夫大火就把房子吞没了。消防人员遗憾地说,两个孩子一个2周岁多一点,一个不到1周岁,如果当时她冷静一点,一手抱一个孩子冲出火海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余姚“1·29”火灾事故同样令人遗憾。从监控录像看,起火点在别墅的一楼,事故中三楼和二楼一间房子的人成功逃生,但住在二楼另一间房子的一家三口却不幸遇难。消防人员发现,遇难人员所住房间的门窗虽已碳化,但房间里并没有过火。消防人员在勘查现场时注意到,火灾发生在深夜,但死者衣着完好,说明发生火灾后他们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逃生,而是急着穿衣服,但毒烟快速袭来,他们想逃跑却已来不及了。其实,如果他们在第一时间选择逃生,不管是从正门走还是从二楼窗户跳下来都可以逃离火海。

  火灾逃生常识

  面对大火,广大群众必须了解一些火灾知识和逃生常识,才能够化险为夷,绝处逢生。

  首先,大家平时要多注意观察,对住所的楼梯、通道、大门、紧急疏散出口等要了如指掌。

  面对熊熊大火,大家要保持沉着和冷静。有的人因为乱了方寸,才做出错误的行动,结果延误了逃生的宝贵时间。

  在火灾中,最大的“杀手”并非大火本身,而是燃烧时所产生的大量有毒烟雾,所以大家要用湿毛巾将鼻子和嘴捂住,尽快地撤离火场。

  此外,大家要学会自救和求救。发生火灾时,如果正常通道无法逃生,应该及时利用绳子(或者把窗帘、床单撕扯成较粗的长条结成长带子)从窗口沿着绳子下滑,逃离火场。如果被困在楼内,要及时关闭通向火区的门窗,并向门窗浇水,以减缓火势的蔓延并向外面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最后,千万不要贪恋财物。火灾来势极快,10分钟后便可进入猛烈的阶段,别为穿衣或寻找贵重物品而浪费逃生时间。

  (崔小明 林 辉)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