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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教育经费用于职工培训不少于70%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3-17 12:57:26

  本报讯 今天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组织我市100家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签下《共同约定书》,共同约定:企业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努力做到不裁员,不减薪,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广大职工则要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与企业共同应对危机、促进发展与和谐。至此,全市千家企业与职工“共同约定行动”全面拉开序幕。

  企业方在《共同约定书》上承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期间,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岗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依法采取缩短工时,适时安排年休假和特别休假、轮岗轮休等形式保障职工岗位,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可能扩大就业;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对确需调整的工资待遇,必须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努力做到不减薪;企业开工不足时,积极组织职工学习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企业教育经费用于职工培训不少于70%。(记者 魏萍 通讯员 董程 江浩波)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