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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建创新体系院士工作室3年150万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18 07:37:56

  本报讯(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李湘虹)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宁波国家高新区将通过3年努力,初步建立四大创新体系。

  根据高新区发布的有关实施意见,到2011年,高新区将初步建立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的高水平技术创新体系,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主体的高层次知识创新体系,以公共服务平台为主体的高品质服务支撑体系,以创新环境营造为重点的高效率科技促进体系。到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家,科技研发机构达到180家,公共服务机构达到60家,科技创新人才达到3万名,年专利申请量达到800项,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

  为实现这些目标,高新区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在建设高水平技术创新体系方面,鼓励企业设立科研研发机构,对建立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3万元、2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资助;对以企业为主体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给予企业科技合作费用的20%进行补助;对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获得专利授权、列入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符合条件的专利服务机构都给予相应的资助,发生专利诉讼的给予一定额度的专利法律援助;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每年遴选10家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研发投入资助等。

  在建设高层次知识创新体系方面,加快引进共建重点科技研发机构,其中设立院士工作室的,3年内每年给予50万元经费,并免费提供300平方米用房;建立大院名校技术成果转移中心的,3年内每年给予20万元经费,并免费提供100平方米用房;对园区内的兵科院宁波分院、宁波中科集成电路设计中心以及落户研发园区的院士工作室和技术成果转移中心等开放式科研机构,实施评估奖励制度,每年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