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冯 军 蔡迎新)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市政府前日出台了《关于调整宁波市三江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三江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及江北区甬江街道的永红、甄界、下江、包家、姚江、压赛、孔浦、路林、联成、双桥10个村区域。
据介绍,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调整后的标准为:征收耕地和建设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965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43600元/亩,安置补助费52900元/亩;征收未利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4825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1800元/亩,安置补助费26450元/亩。征收其他农用地、园地的区片综合地价参照耕地的标准执行,征收林地的参照未利用地的标准执行。
《通知》还规定,施行前征地补偿协议已经签订,征地补偿费按规定已经足额支付,土地征收已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按调整前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