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 鹤 通讯员文胜 邓伟)日前,鄞州银行向所有分支机构推广“安居宝”贷款业务,缺少资金的行政村在旧村改造新村建设中,可由村经济合作社用国有土地进行抵押,或者由企业进行担保,最高能获得项目总投入金额的65%贷款。此前,该行已在姜山镇试点“安居宝”贷款业务,先后向翻石渡等4个村发放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资金3000多万元。
“安居宝”贷款业务是指鄞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村经济合作社发放、具体用于旧村拆迁改造新村建造并以村经济合作社财产抵押或其他企业担保的一种项目贷款。贷款对象为经鄞州区新村办和区发改局批复、有新农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村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贷款前须经所在镇(乡)政府审核同意。该贷款仅限用于新农村建设项目中的开发安居房所需,贷款发放后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鄞州银行的监管。
此外,鄞州银行还推出针对个人的配套服务。对购买“安居宝”贷款业务支持开发的新农村建设安居房者,经村经济合作社担保,可向鄞州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购房款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