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费券、社会消费券面值20元,转移性消费券面值100元,使用期限从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6月30日。教育培训券面值100元,使用期限延长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总额近1.2亿元教育消费券首次向杭州市民发放,将主要免费提供给杭州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届毕业大学生等群体的教育和培训。
第一批教育培训消费券将在3月26日首发。
第二批消费券使用范围从第一批的535家定点商家扩至2227家,新增了农贸市场、眼镜店、医药店及教育培训机构等网点,市民还可持消费券到萧山等七县(市、区)指定旅游景点消费。
杭州市今天同时明确了各类消费券使用优惠额度:在指定连锁超市、连锁便利店、商场、家电卖场、手机连锁店、书店,持消费券可按面值享受增加5%优惠消费;在指定直销点购买杭州企业生产的电器,按面值享受增加18%优惠;在指定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健身场所,按面值享受增加不低于20%优惠;在指定杭州市旅游产品及景点,按面值享受增加20%优惠。
对杭州市第二阶段消费券有关事项如有疑问,可拨打杭州市财税局12366咨询。今后,杭州市也将利用96345服务热线,与各个相关部门联网给市民提供消费券咨询、投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