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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就业惠民政策企业不裁员获优惠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3-19 07:57:04

    本报讯(记者 樊卓婧)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波即将组合实施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这意味着,求职者将有更多的机会,而坚持不裁员的企业,也将得到更多的优惠。

  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实施稳定就业补贴

  我市将积极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实施稳定就业补贴,对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但恢复有望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009年对已缴纳我市失业保险费的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分别按每人每月400元和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此外,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延续至今年底,今年起3年内,全市各类企业录用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后,按录用人数由同级财政提供为期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将招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

  今明两年,全市将招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1000名充实到山区、海岛等地区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1000名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000名充实到学前教育机构工作,这三个“1000”将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机会。

  “万名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也将从今年起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每年至少承担1000名高校毕业生见习的政策资助和组织服务工作,并力争毕业生见习后就业率达到80%以上。本市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的生活补助,经费用当地财政解决。

  全市研发园区、留学生创业园等各类基地每年要新增安排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补贴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来基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兴办的实体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和贴息、创业补贴和奖励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

  困难人员可当保安保洁员

  我市将确保城区1998年以前竣工的现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小区全部实现物业公司的保安、保洁管理服务。各区和所在地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业公司,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资助的办法明确考核办法,落实中标的物业公司吸纳符合困难条件的人员参与就业。农村社区服务管理的保安、保洁物业公司化的试点工作也将在今年开展。

  重点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力度也将加大,从2009年起,原实施的宁波生源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月800元。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各高校将加强求职过程中的经济援助。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