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蔡淑妃)昨天上午,在鄞州区人民法院大嵩法庭,重病在身的谢君臣主动归还12年前赔偿款的举动,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法庭庭长吕琳龙称赞谢君臣是一个值得尊重的被执行人,“在他面前,那些欠债不还的‘老赖’应该感到羞愧。”
3月11日,大嵩法庭接到一女士的电话,对方称她是受其堂弟谢君臣委托与法庭联系的。36岁的谢君臣已被确诊患有重病,但有一件事却一直让他记挂。12年前,因一起交通事故,谢君臣被鄞州法院判决赔偿对方1.6万元。由于他当时无赔偿能力,所以一直没有支付。现在,病重的谢君臣要求把这笔赔偿款交到法庭,由法庭转交债权人。
吕琳龙立即调出了当年的案卷,终于弄清了事情的原委:12年前,家住瞻岐镇下洋村(现岐下洋村)的谢君臣驾驶一辆货车,在行驶途中撞伤了同镇岐化村的张玲娣老人。经当地交警部门处理和双方确认,谢君臣需赔偿老人4.5万元,但谢君臣当时只支付了2.9万元。于是,受害人张玲娣向法院提起诉讼。1997年10月底,鄞州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确认谢君臣必须立即归还余下的1.6万元赔偿款。为了还债,身无分文的谢君臣离开家乡到舟山打工。
其实,当年谢君臣所欠的债务并不止这一笔。为了做生意,他向亲朋借了10多万元。12年间,谢君臣拼命打工攒钱,陆续归还了这些欠款,最后只剩下这笔1.6万元的赔偿款没有还清。去年,他被查出患有重病,尽早归还这笔赔偿款成了他最大的心愿。一个多星期前,他委托堂姐与法庭联系,归还了这笔拖欠了12年的赔偿款。
昨天,谢君臣在大嵩法庭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那笔债我欠了12年,心里非常愧疚,目前我重病在身,但我想清清白白做人,一定要还清欠债。”
据悉,大嵩法庭已把这笔欠款交给今年已80岁的张玲娣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