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学 通讯员 郑伟)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明确从2009年起到2012年底前,东、中部地区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使全国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减少约60%。昨天,市交通局财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将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目前正等待省里的具体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全面进行审计、核实,锁定债务余额和里程,并向省(区、市)政府提出专项审计报告。所有试点省份须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但由于浙江省并不是试点省份,因此原则上将在2009年底前完成这一工作。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本省(区、市)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并抄报国家三部委后,与有关银行签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的还贷协议,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站点。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二级及二级加宽公路收费项目共有10个,其中经营性公路项目有8个,政府还贷公路项目有2个。
“这两个分别是宁海桑洲岭隧道和宁波通途路项目,只有它们符合国家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政策。”市交通局财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桑洲岭隧道项目设有收费站,而宁波通途路项目并无收费站,其车辆通行费由杭甬高速段塘、大朱家和甬台温高速宁波东收费站代征。其余像甬江隧道、329国道镇海段、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34省道江口至三横至下陈段等虽属二级公路,但因其是经营性公路项目,不在取消范围内。
《实施方案》还就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安排。记者从市公路部门了解到,我市在2009年春节前就开始了人员安置的前期准备,总体原则是收费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的,可在系统内部转岗到所属公路管理机构,属于合同制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市公路部门表示,取消二级还贷公路收费,是公路事业贯彻国家政策、推进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大势所趋,也是人心所向。但这么重大的事情牵涉面比较广,宁波市这一层面并不能自己决策,具体实行方案都需省政府决定,目前宁波相关材料已全部上报,省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制定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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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建取消相关收费站
江西省日前决定,从2009年2月21日零时起,取消省内全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福建省交通厅19日宣布,将于2月21日零时起取消全省全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两省成为全国首批一次性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试点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