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象山县供电局获悉:2009年度内,工业企业客户在办理用电手续中的供电方案更改费、重复检验费、用电变更手续申请费、申请验表费、复电费等五项费用可予减免。2009年1月后办理业务的工业企业客户,若已收取上述五项费用的,可凭相关发票到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办理退费。
据悉,这是供电部门开展“宁波电力春风行动”的二十三条惠民助企举措内容之一。(实习记者 罗 旋 通讯员 黄鸣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