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朝霞)近日,镇海文物管理办公室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在澥浦镇澥浦大街发现一块清代光绪年间设立的记载当时内河航运管理的石碑,这是在宁波境内首次发现的对当时来往宁波运河的货物进行登记、检查、收税、免税等情况直接管理的实物文献,为大运河(宁波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了重要实证。
石碑记载宁波内河航运管理规定
昨日,记者来到镇海区澥浦镇澥浦大街,看到新发现的这块石碑位于一处民房旁,竖立的石碑左边约20厘米嵌于该民房的一面墙中,下端也被民房建筑遮挡,露在外面的石碑呈长方形,长约2.2米,宽约1.1米。石碑最顶端刻有“奉宪勒石”字样,石碑右方有“赏戴花翎兼办宁郡厘捐总局调署……”、“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十八日”字样。露出的石碑正文约数百字,其中记录有“倪家堰卡改为查验卡专查外江绕越之货”、“免捐之地绘呈图说画定界限以内河外江分界”、“图偷漏一经查获照章议罚”、“凡内河各航船由东西管前绪三乡自行编号各派埠头一人”、“凡内河免捐之货只准照□章在江北岸内河李家后门老埠头装货”、“有违背此项章程者,即由倪卡□留送局罚办”、“凡内河如有水涸之时以及有他项事故须改道外江者,既已经过北门局……”等字样。
居住在澥浦大街的90岁老人王绍芳告诉记者,石碑竖立处原为清政府的一个税务局,石碑附近原有一条河流经过,是当时的货物流通要道,河流连接宁波与澥浦,东流至海。
镇海区文保办工作人员分析,从石碑正文看,虽然立碑者是谁目前尚不明确,需要待石碑完全展露后,对照地方文献,逐字逐句解读确认,但是从露出的文字可以确定,这是清政府时期宁波地方奉省最高行政长官批准,在当时的运河交通要道所设的一处“内河、外江航道关卡”。从碑文内容可以获悉,清政府对来往货运船只的“查验”、“免捐”等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对经过航道的杭绍货船也征收税款,并规定来往货船只有内河“有水涸之时以及有他项事故”,才能“改道外江”,对“偷漏”、“违背章程”者将进行“罚办”。
为大运河(宁波段)申遗提供实证
昨天,大运河(宁波段)有关申遗专家对石碑的发现也感到非常惊喜,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在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工作中,我们已经掌握了大量桥梁、码头、纤道等文化遗产的信息,而运河管理方面的实物文献还是首次发现。”
据介绍,作为宁波通往江南经济腹地并与京杭运河接轨的内河航运主线,浙东运河(宁波段)航道水运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自然江河与人工塘河并行结合、复线运行、因势取舍”。此次石碑文献中对来往的杭绍及本地货船须经内河的严格规定,以实物文献的方式印证了宁波内河和京杭大运河相连,这也为大运河(宁波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了重要实证。
左图为在镇海发现的清代内河航运管理石碑。(江怀海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