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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违约现象增多 买卖双方需回归理性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3-20 08:04:19

  本报讯(记者 周静)在节后房产销售的热潮中,房产违约案例有所抬头。签了合同的生意因为一方反悔而中止:有的是卖家嫌叫价便宜了,宁愿赔上违约金;有的是买家怕看中的房源被别人买走,仓促之间下决定,事后又反悔了。无论卖家违约,还是买家变卦,急速升温的成交热度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买家反悔:

  没考虑清楚

  “从正常情况来讲,很少会有买家冲动得当场下定金。因为买房子毕竟牵扯到一笔少则几十万元则上百万元的大资金,大部分买家即使看了房子后非常喜欢,也会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然后再次过来看看房子,之后才决定是否要签合同。”某房产公司格兰云天门店的店长告诉记者,现在房子卖得特火,有些类型的房源还挺俏的,因此确实有些买家会冲动地“一见钟情”,看完就签合同。

  “因为违约要承担违约金,还要浪费中介费,这个少说也得一两万元,而且现在的买房人多是出于解决居住问题的目的,而退了这个房子后不一定马上能找到更好的房子,因此买家一般都会尽量不退房。除非真的觉得不合适。”一家大型中介的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近期的几个典型案例来看,选择退房的一般都是买家第一次看房之后就匆忙下定金签合同的,“看的时候觉得很好,又听说这类房子很热销,怕被其他买家抢了先,因此匆忙地下定金。事后想想,又觉得不合适。还有一些买家,觉得反正有贷款,只要首付的钱准备好就可以,不料此外还有税费、中介费等一堆钱要支付,再细想按揭压力,就后悔了,想退房。”

  卖家反悔:

  叫价低了点

  “房子一好卖,房东违约的案例又有所上升。我们最近碰到一个蛮有意思的卖家,房子挂出来很久没人买,等到终于有人要接手时,却又反悔了。为了违约宁愿从自己腰包里掏出1.5万元赔给买家。”甬旺海曙分公司的姚经理告诉记者,这个卖家原来想卖的是鼓楼附近的一套老房子,面积72平方米,成交价格68万元。

  “应该说这个成交价格不算低了,毕竟是老房子了。房源去年就挂出来了,刚开始挂70万元多一点,后来行情不好,他多次下调房价。等到68万元成交,双方签了合同,买家付了中介费、定金,卖家反悔了,执意把1万元定金退了回去,按合同约定的又赔了1万元给买家,再拿出5000元补偿买家付的中介费。卖家后来跟我们说,他觉得房价要涨,因此不想卖房子,等涨上去再说。”

  记者从多家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卖家违约在总的违约案例中占到大部分,原因大都是嫌原来的叫价低了,认为房价还会涨,甚至不惜赔付违约金。

  业内人士:

  买卖双方需回归理性

  违约的上升呼唤房子买卖双方回归理性。南天房产有关人士强调说,如果存心想卖房子的,趁这段时间寻找下家是明智的选择,因为今年楼市的走向还很难说。甬旺房产的负责人也认为,六月份开始又是每年的销售淡季,盲目为现在的成交火爆而产生惜售心理,是不理性的。

  相对于房东盲目乐观而引发的惜售,买房人的不理性更需引起重视。

  农行市分行的理财师告诉记者,他们经常发现一些人对于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贷款投资并没有经过成熟考虑,在买房贷款过程中不够理性,资金安排不合理,使今后的家庭生活限于被动,背上沉重负担。

  “有的人在办理按揭前只知道想从银行借多少钱,对于月供根本没有概念。有的甚至把贷款的金额直接除以贷款的期限,以为加上一点点钱就是月供的支出了。事实上,拿等额本息法为例,前面几年的月供中,利息要占到大部分,比本金还要多。所以在买房前,特别是需要大量借助银行贷款来买房的消费者,应该对自己的财务状况和以后的按揭作些分析。”这位理财师提醒说,现在很多理财网站都有测算月供的计算器,消费者可以先去算算账。另外,买房筹首付的时候,应该留出一笔应急资金。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