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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收购案续:三疑问待解 可口可乐或寻新对象
稿源: 中国新闻网  | 2009-03-20 12:55:03

  2009年3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宣布,由于中国商务部公布了不批准对汇源果汁业务建议收购的决定,因此可口可乐公司将不能继续有关收购行动。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中新网3月20日电 国家商务部18日正式否决了可口可乐收购中国汇源果汁,这是自反垄断法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第一个被否的案例。决定公布后,汇源股价周四全天暴跌逾四成,其集团创始人朱新礼身家也随即缩水33亿,并导致汇源资金压力大增。同时法律人士发出质疑,表示收购案存在三大法律疑问待解。

  朱新礼身家缩水33亿汇源资金压力大增

  因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遭否决,汇源果汁(01886.HK)股价周四全天暴跌逾四成。摩根大通发表报告称,维持该股减持评级,目标价3.5港元,比最新市价仍折价18%。加上汇源18日早盘急挫近20%,汇源集团创始人朱新礼的身家在两天之内便缩水了33亿港元;而按照可口可乐去年开出的每股12.2港元收购价计算,朱新礼的身家则缩水了44.5亿港元。

  据媒体报道,在商务部宣布禁止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当晚,汇源高层便召开紧急会议,对公司既行的战略计划做出重大调整,汇源总投资达20亿元的果汁上游基地建设项目全部要暂时停止建设。

  去年9月3日“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消息曝光之后,汇源集团董事长朱新礼便表示,自己将投身饮料产业链的上游——水果基地,随后动作频频,投资3个水果生产加工基地;去年10月投资3亿元的平邑项目也举行了落成仪式;今年1月7日,汇源集团派出两位副总裁考察河北衡水地区的水果基地及加工项目;1月8日,再度派出两位副总裁赴海南定安县筹划建设热带水果种植加工基地,而所有这些战略都是按照可口可乐并购汇源能够顺利完成进行部署,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项目的巨额投资也是计划以被收购后的资金来支持的,并购被否决后汇源的资金压力不言而喻。

  海外收购曾屡次受阻可口可乐或寻新收购对象

  据报道,可口可乐一直在全球陆续收购果汁、饮用水和其它非碳酸饮料生产商,不过该公司这方面的努力却屡屡在外国监管机构那里遭遇惨败。1999年,可口可乐试图收购Orangina,法国政府阻止了该公司从Pernod-Ricard手中收购这个畅销品牌,否则,收购后可口可乐将占据58%的法国市场。当年晚些时候,可口可乐收购吉百利在美国、法国和南非以外市场软饮料业务的计划,在欧洲再次遭到强烈抵制,原因是人们担心这样将使可口可乐主宰各国的本地软饮料市场。

  据《南方日报》报道,尽管可口可乐公司表示,尊重商务部否决收购案的决定,表示不再继续收购汇源。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失手汇源,不会打乱可口可乐它在中国的发展战略,可能将通过其它方式甚至是“曲线救国”,来完成它的目标,而且,不排除将来收购其他果汁企业。

  公众能否参与没法律保障可口可乐收购案三大法律疑问待解

  《法制日报》今日发表评论,提出此案例能否给公众一个明确的法律信号,仍有三个疑问。首先,界定标准和依据仍不明确。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虽在程序上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但在实体上,如何认定、认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仍不明确。此前,业内有着各种不同的说法,相关市场在反垄断法中表述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但商务部究竟是如何考虑相关市场的界定?在饮料市场、非碳酸饮料市场、果汁饮料市场和农蔬果汁饮料市场之间,以哪一个市场来审查收购对竞争的影响更为合理?

  同时,“经营者集中”依何判断还不明确。经营者集中什么情况下禁止、什么情况下允许、什么情况下有限制条件,需要更透明的文件以及说理更为详细的执法判例给企业以指导和参考。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志成表示,目前,就经营者集中的规则而言,除了相关市场的界定以外,还有《经营者集中申报暂行办法》等五部规章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同一产品市场的水平合并和不同产品市场的混合合并是两种不同的竞争损害类型,前者会增加市场集中度,减少水平市场中竞争者之间的相互竞争,后者可能增加市场的进入难度。从其它国家看,不同的合并类型有着不同的审查方法,从这点看,企业也需要更透明的文件和执法判例来指导企业的集中行为。

  此外,维护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尽管商务部裁决中将“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作为禁止的理由,但消费者能否参与、如何参与并没有法律程序上的保障。据悉,此次收购案中,商务部曾经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以及约谈当事人等方式,先后征求了相关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相关法律、经济和农业专家等方面意见。而正在征求意见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办法》也规定,“商务部可根据需要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经营者、消费者等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并且“在审查过程中可召开听证会,调查取证,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但业内人士认为这仍然不够,从法律程序上应进一步保障。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