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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订年内审议 住宅70年可能有偿续期
稿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 2009-03-23 07:34:10

  土地管理法将审议修订

  住宅70年或有偿续期;“小产权房”转正成泡影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年内审议。

  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总计49条新增法条赫然在列。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

  2008年夏天,国土资源部内部曾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草案”,对现行《土地管理法》多有突破,如宅基地可以抵押、明确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无偿续期等。“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现在还说不准。”一位长期从事土地制度研究的专家表示,即便政府采用住宅用地有偿续期的方式,也会由各地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直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是个焦点。许多人认为城市居民不仅可以购买宅基地自己建房,而且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以获得金融支持和扩大发展。但“征求意见稿”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要有条件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这样的规定也让此前对“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想象化为泡影。专家说,“法案很明确,中国的土地不会‘私有化’。”据《羊城晚报》(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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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