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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试点三个月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23 07:51:16

  本报讯(记者蒋炜宁江北记者站吴红波通讯员金璐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既便宜又齐全,减轻了病人负担。”江北区庄桥街道李家村的朱兰珍经常到医院配药,而药品零差价让她切身感受到了这一措施所带来的实惠。朱兰珍告诉笔者,以前她每个月要花200多元医药费,而实行药品零差价,每月药费能减少近50元。

  在江北区,享受基础用药零差价优惠政策的已有2.5万人次,至今共减免医疗费用支出11万余元。

  自去年12月15日起,江北区在孔浦和庄桥两家卫生服务中心,试行150种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和特殊人群基本药品费用全免制度。

  进行零差价销售的150种药品,都是江北区目前应用较多的药品,主要是《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及部分乙类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草药,以及一些慢性疾病患者常用的药物。

  孔浦、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150种基本用药通过政府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统一配送,基本用药进行“平进平出”的零利润价格干预,所有到上述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患者,均可享受药品零差价优惠,看病买药的费用比过去省20%以上。

  “自从去年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以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前两个月的门诊量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8.9%,日门诊近500人次。”孔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只要是到中心就诊的患者,就可以凭医院门诊卡和医保卡,享受基础药品零差价的优惠,在门诊、住院结算过程中,计算机系统自动产生减免费用,随时就医随时优惠。江北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江北区将根据两个试点中心运作情况,适时在全区推广这一措施。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