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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水式电热水器请参考能效标识选购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23 07:51:16

  本报讯(记者王 岚 通讯员吴 婧)笔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从3月1日起,我国对储水式电热水器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未加贴能效标识或能效等级低于要求的产品不得在市场销售。但2008年12月31日前出厂的产品,可延迟至2010年3月1日前加贴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产品能效等级等性能指标。储水式电热水器的能效标识采用我国能效标识现行通行格式,即蓝色背景,另用红、橙、黄、绿、黑五种色彩依照电器能效比分为5个等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2级或以上者可申请节能产品认证,低于5级者不能在市场销售。

  除储水式电热水器外,3月1日起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还有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家用电磁灶等5类产品,加上之前的10类产品,目前我国共有15类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