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火锅店打出横幅叫卖天鹅肉。
图2:菜单上的天鹅肉
本报讯 “现在只要有钱,癞蛤蟆也能吃到天鹅肉了!你们来看,李惠利中学旁边一家火锅店正打着横幅,售卖天鹅肉、鳄鱼舌等野味呢!”21日,家住白鹤新村的刘先生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希望记者调查、阻止这种行为。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江东甬港南路的这家火锅店。在店门口,一幅长达十余米的横幅挂在火锅店的外墙上,上面醒目地写着该店首届火锅节推出的代表菜,排在最前面的就是“天鹅肉”,后面还有“鳄鱼舌、鸵鸟肾、鲨鱼肚、鳄鱼肉”等野味。
因为这幅广告靠近公交车站,等车的乘客及路人都被吸引了,大家指指点点,或猜测,或评论。一候车乘客表示,若真的是用野生保护动物做菜,那就应该受处罚,若只是为了吸引顾客而做虚假广告,同样不合法。
随后,记者以订餐者的身份进入该店,前台服务员告诉记者,天鹅肉其实是孔雀肉,孔雀肉、鳄鱼肉、鸵鸟肾都来源于人工饲养的孔雀、鳄鱼和鸵鸟。
记者致电宁波市林业局林政资源处了解有关法规,该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任何驯养、繁殖、出售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都需到当地林业部门办理许可证。没有办证而有上述行为则是违规,林业部门将通知对方限期办证,拒不办证者,林业部门将对其进行查处。
当天下午,市林业局林政资源处工作人员对该火锅店进行了询问。对于是否办理过许可证,该店工作人员言辞含糊。林业局工作人员随即要求其速到林业部门办理许可证,若拒不办理将对该店进行查处。火锅店工作人员口头表示同意。
林业局工作人员说,办理许可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证明办证者驯养、繁殖、出售的野生动物是人工养殖的。
上午,记者到现场察看,发现这条横幅依然打在那里。(记者 张全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