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警惕居民信箱里或马路边发放的消费券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3-24 07:55:33

  本报讯(记者张 燕 通讯员葛荣国)当前流行的消费券,是真正优惠的“午餐”还是消费陷阱?昨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醒称,目前社会上流通的消费券鱼目混珠,消费者要区别对待,以免上当。

  近期,为拉动内需,全国不少城市相继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消费券、抵扣券,宁波也不例外。市消保委分析发现,目前我市流行的消费券主要有三大类,其中有一类消费券消费者不要盲目使用。三大类消费券分别是:一是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企业参与、定点发放的消费券,如前段时间发放的东钱湖旅游消费券,就是由东钱湖旅游部门牵头,当地旅游企业参与的。对这类消费券,消费者可以大胆使用、放心消费。二是部分商家在门店、展销会等自行发放的消费券,这类消费券其实是一种促销券,如果券面有使用规则等明示,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消保委也不反对消费者使用。三是塞在居民信箱内或在马路边发放的消费券。消保委认为这种消费券的发放方式首先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其次也极有可能是某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券这一热点题材,向消费者销售积压商品或者劣质产品。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