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褚申尧 阮建)一名男子吸毒后产生了被人追杀的幻觉。在极度恐慌之下,他不停地拦出租车,还持刀威胁一名开车女子。记者昨日获悉,吸毒男子王某因犯劫持汽车罪、贩卖毒品罪被宁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元。
王某今年25岁,来自湖北,暂住宁海。去年6月18日,王某连续几天吸食毒品,导致精神恍惚,产生了“有人要举报我吸毒”、“追杀我”等幻觉。当月23日凌晨,王某觉得住的地方不安全,便拦出租车逃跑。他一上车就对驾驶员说,有人在追杀他,快把他送到安全的地方。当驾驶员问他要去哪里时,他又说不清。就这样,他换乘了好几辆出租车。
6月23日下午3点50分左右,王某看到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在等待通行,便强行拉开车门坐上上去。驾驶员是一名年轻女子,后座还坐着一名怀抱婴儿的妇女。王某拿出小刀说:“大姐,求求你救救我,我和别人打架,把人杀死了,好多人在抓我。你救了我,我会报答你的,把我载到安全的地方就好了。”
见陌生男子手拿凶器,坐在驾驶座上的吕女士为了不出意外,答应把他送到安全的地方。当车开到宁海梅林街道梅林村时,吕女士让他下车,可王某不肯。无奈之下,吕女士只好按他的要求往宁波市区方向开去。
行驶到一个加油站时,吕女士以加油为借口,将车开进了加油站,趁机和抱小孩的妇女下了车。随后,吕女士跑进了加油站的营业厅,大声呼救,成功脱离了王某的控制。
王某见状,直接启动车辆往宁波方向逃跑。不过,车在半路上爆胎了,王某弃车后,拦了一辆出租车逃往余姚。快到余姚时,王某看见路边有一个电子屏幕显示着“本市实行全天候24小时监控”滚动字幕,十分惊慌,又要求出租车司机开回宁海。
当天晚上,宁海警方根据线索,在当地将王某抓获。另查明,2008年5月,王某曾将5克左右的冰毒贩卖给他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